出生公证完整材料提供,缺一不可:
1.出生证明(没有出生证明的必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,村委会或其它机构开具的证明不可以)
2.父母结婚证(父母结婚证的登记日期至少需要在申请人出生日期前十个月)
3.所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
案例一:有些申请人年纪较大,没有出生证明,也无法去派出所开具关系证明,这种情况不予受理。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
本人或让家人去当地派出所想办法开具关系证明。有些申请人的户口本和父母在一起,就是从户口本上可以看出
和父母的关系,但是由于近些年公证材料要求逐渐严格,如果没有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,也不予受理,但是这种情况可以改为办理亲属关系公证,证明申请人和父母的亲属关系。
案例二:父母离婚,这种情况需要提供离婚证或离婚法院判决书。
案例三:父母结婚证登记日期在申请人出生日期之后,这种情况不予办理。
案例四:申请人提供街道或村委会开具的关系证明,这种情况不予办理。
案例五:申请人是在国外出生,这种情况不予办理。